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和监督管理作业的告诉》(〔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则:“拟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安排全面整理;对不契合法令、法规、规章或许国家的方针方针,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正或许废止。拟定机关全面整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发布持续有用、拟修正、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上述规则,市司法局于本年11月发动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整理作业。
11月以来,市司法局展开了一系列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整理预备作业,研讨拟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清晰整理周期节点,报导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市政府、市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392件),开始安排了整理作业的方针、进展、使命、方法和办法。
12月2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展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作业的告诉》,就整理目标、准则、要点、规范和责任分工等予以清晰,安排市发改委、市建造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等45个市级有关部分和单位全方面展开触及2024年6月30日前发布的392个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价整理作业。整理过程中,市司法局对整理作业的准则及有关要求进行详细事务辅导,和谐处理部分文件触及部分间责任不清等问题。
市司法局对各部分和各单位开始整理反应主张进行了仔细汇总报导和逐个评价检查,构成开始整理成果定见寻求稿后,寻求了45个市级有关部分和单位的定见主张,并于12月9日至18日在网上揭露寻求了定见,未收到详细修正定见主张。在上述作业基础上,12月18日构成了评价整理成果送审稿。该文件归于程序性文件,并未新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亦未规则减免税等,契合中央精神和法令和法规规则。
拟发布触及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91个、持续有用301个,上述所涉详细文件名、文号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三一致编号均已列明。
清晰“持续有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中,当所根据的法令、法规、规章和上级方针规则作出调整,或所涉范畴的实在的状况发生变化时,主管文件实施的部分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主张,对文件予以修正或废止。2024年6月30日前发布的,未归入持续有用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据。”
为及时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造实施大纲(2021-2025年)》和国务院、省有关法令法规,该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